宿迁市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相关政策问答

为进一步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支持更多企业稳岗留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及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目前已梳理完成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和单位8600余家,补助资金将超过9000万元,将于近期陆续发放到位。近日,我市首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2647.15万元发放到位,惠及企业4165家。

政策规定: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失业保险统筹地区中当地政府应对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的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以及对非中高风险失业保险统筹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可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今年3月,宿迁中心城区首次列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政策要求,市本级、宿城区、宿豫区及苏宿工业园区4个失业保险统筹区企业符合条件均可享受政策;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为非中高风险地区,统筹区内五大行业企业可享受政策。

✍政策规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向上述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参保人数按当地政府首次公告出现中高风险疫情上一月度参保人数计算。

宿迁市补贴标准按照顶格500元/人执行,中心城区参保人数按照今年2月企业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核算,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按照申请当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核算,不含补缴、退费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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